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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热点问题:蔬菜大棚上光伏发电能否按设备农用地存案办理?

时间: 2024-05-18 04:57:37 |   作者: 党的建设

  企业拟建一农光互补项目,下面大棚栽培香菇,上面光伏发电,占用一般犁地,能否按设备农用地存案办理?

  答:依据《天然资源部 农业乡村部关于设备农业用地办理有关问题的告诉》(天然资规〔2019〕4号)等文件规则,设备农业用地是指农业出产中直接用于作物栽培和畜禽水产饲养的设备用地,包含出产设备用地和辅佐设备用地。光伏用地中的农光互补项目不属于设备农用地,也就不可能按设备农用地存案办理。2023年3月天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国家动力局归纳司联合印发的《关于支撑光伏发电工业高质量开展标准用地办理有关作业的告诉》明确规则,光伏方阵用地不得占用犁地,占用其他农用地的,应结合实际合理操控,节省集约使用土地,尽可能的防止对生态和农业出产形成影响;光伏项目选址应当躲避犁地。也就是说,往后光伏项目用地包含其间的光伏方阵用地,均不得再占用犁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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